○ 學位證明辦理流程
僅適用于:已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符合博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條件,暫未取得學位證書的各類研究生。
辦理需要滿足的條件:
1.已通過論文答辯,并在學位管理信息系統中提交了學位申請;
2.向所在學院提交的學位檔案材料完整、無誤;
3.從學位管理信息系統中打印《學位證明表格》,并經學位分會審核通過。
辦理需要攜帶的材料:
學院已經蓋章的《學位證明表格》
辦理地點:
學位辦二號行政樓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