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業大學關于制訂各學科研究生導師業務條件的通知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依照新發布的《合肥工業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審核辦法》(合工大政發〔2019〕76號),請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簡稱“學位分會”)基于本學科發展需要,制訂所屬學科(專業)研究生導師(簡稱“導師”)資格認定和招生審核的業務條件,提交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訂范圍
1.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
2.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
3.各類(領域)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
(依據學校學科分布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工程碩士、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對應調整要求,擬定的學科、專業與學位分會對應關系一覽表,請見附件1)
二、總體要求
1.按照導師類別,分類制定導師資格審核和招生審核的基本業務條件;鼓勵學位分會制定高于上述“合工大政發〔2019〕76號”文件要求的業務條件。
2.引導研究生培養質量提升、學科建設、學校人才培養目標實現。
3.應廣泛聽取本學科(專業)領域教授、導師、學術分委員會委員、相關學院等的意見,經學位分會審議后,提交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4.內容具體,操作性強。
三、內容組成
學術型導師的業務條件,主要包括:在研的科研項目與經費,近3年取得的學術成果。
專業學位型導師的業務條件,除明確科研項目和學術成果要求外,還需要明確具體的專業實踐要求。
(內容的撰寫格式參見附件2)
四、其它說明
1.請各學位分會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導師業務條件的制訂工作,并于今年9月1日前,將審議后的業務條件(紙質和電子材料各1份)報送學位辦。
2.對于多個學院聯合制訂的業務條件,負責的學院務必本著對學校負責的精神,認真聽取配合學院的意見,形成公認的結果。
3.學校第二次學位評定委員會全體會議預計于9月上旬召開(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審定導師業務條件,并由學位分會主席匯報本學科(專業)的制訂情況。
4.工程博士導師的業務條件由研究生院組織制訂,經專業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后,提交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聯 系 人:柏老師;聯系電話:62902844
辦公地點:2號辦公樓319室
研究生院 學位管理辦公室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