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校2020第五次學位申請及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二級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依據我校學位工作的整體部署,第五次學位會擬定于12月下旬召開。為確保學位申請及授予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士學位
(一)普通高等教育
1.申請對象
宣城、合肥校區2020屆本科畢業生,且不超過修業年限,已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審查標準
① 2016級普高學士:《合肥工業大學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工作辦法》(合工大政發〔2017〕8號)
② 2015級及之前入學的普高學士:《合肥工業大學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工作辦法》(合工大政發﹝2009﹞41號文件之附件1)
3.進度安排及要求
(1)請學位申請者于12月08日前,通過“學位管理信息系統”完成網上學位申請,并向所在學院(系)提交如下材料:
① 《學位申請基本信息表》(1份,由學位申請系統自動生成,學位申請者校核無誤后本人簽名);
② 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近照(1張,使用電子注冊照片,辦理學位證書用),由學院統一收集圖像信息采集的照片;
③ 往屆畢業生還需要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
(2)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簡稱“學位分會”)負責集中受理所屬本科專業學士申請者的學位申請。
(3)請各學位分會組織專人,逐個審查申請者的學習成績、畢業設計和畢業鑒定等相關材料,并于12月18日前,將建議授予學位的人員名單,經學位分會主席簽署審查意見后,報學校學位管理處,報送材料清單如下:
① 建議授予學士學位人員名單(1份,加蓋公章);
② 建議授予學士學位情況匯總表(1份,加蓋公章)。
(二)成人高等教育
1.申請對象
具有我校學籍的函授、業余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學習形式的應屆成人本科畢業生。
2.審查標準
無畢業論文(設計)作假行為,符合《合肥工業大學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工作辦法》(修訂版)(合工大政發〔2017〕42號)要求。
3.時間安排及具體要求
(1)申請者須12月8日前,通過“學位管理信息系統”完成網上學位申請,并對申請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網上學位申請成功后,申請者須向繼續教育學院提交如下材料:
① 《學位申請基本信息表》1份(學位管理信息系統自動生成,申請者本人校核并簽名確認);
② 專業主干課程考試及成人外語統考通過證明1份(由繼續教育學院統一制作);
③ 成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復印,學院核原件,留復印件);
④ 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近照1張(辦理學位證書用);
⑤ 學位申請評審費用:200元/人(依據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教計﹝2006﹞15號文件規定)。
(2)繼續教育學院負責受理申請,應選派專人通過“學位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擇優推薦(網上登陸ID及密碼由學院管理員提供),并于12月10前,將推薦名單經院長簽署意見后,報送學位辦。報送材料清單如下:
① 推薦申請學士學位人員名單1份;
② 推薦申請學士學位情況匯總表1份;
③學位申請者的歷年學習成績表1份(加蓋公章);
④學位申請者成人學士學位外語統考合格證書、專業主干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各1份(由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⑤學位申請評審費。
(3)學位辦于12月12日前將材料收集整理后,按專業報送相關學位分會;學位分會組織專人按審查標準(合工大政發〔2017〕42號)及畢業論文查重結果,逐個審查學位申請者的資格條件。
(4)相關學位分會須于12月18日前,將建議授予學位人員名單,經學位分會主席簽署意見后,報送學位辦。報送材料清單為:
① 建議授予申請學士學位人員名單1份(加蓋公章);
② 學位申請者的歷年學習成績表1份;
③ 學位申請者成人學士學位外語統考合格證書、專業主干課程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及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各1份(由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二、博士、碩士學位申請
1.學位申請時間及注意事項
請于12月08日前通過校園網“學位管理信息系統”,完成學位論文答辯手續并網上提交學位申請;請學院指定專人及時將學位申請的相關事宜通知每位學位申請者。
申請人須在網上學位申請成功后,打印《合肥工業大學學位申請表》(學位系統自動生成,履行相關申請審批手續),并按照要求向學院提交相關的答辯及學位申請材料(含: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張,辦理學位證書用)。申請人應對網上申請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2.學位申請的受理及審查
學院管理員通過“學位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學位申請的受理、審查,并根據學位分會意見,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做出建議授予(或不授予)學位的決定。
(1)申請博士學位的審查標準
① 2015級及之前入學的博士生:《合肥工業大學授予博士學位工作辦法》(合工大政發〔2013〕150號)
② 2016級博士生:《合肥工業大學授予博士學位工作辦法》(合工大政發〔2017〕11號)
(2)申請碩士學位的審查標準
①學術碩士:《合肥工業大學學術型研究生授予碩士學位工作辦法》(合工大政發〔2017〕9號)
② 2017級各類專業碩士:《合肥工業大學授予碩士專業學位工作辦法》(合工大政發〔2017〕10號)
③ 2016級全日制專業碩士:《合肥工業大學授予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工作辦法》(合工大政發〔2012〕110號)
④ 2016級及之前入學的非全日制工程碩士:《合肥工業大學授予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工作辦法》(合工大政發〔2009〕124號)
⑤ 2016級及之前入學的其它非全日制專業碩士:《關于印發合肥工業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章程及其有關學位工作辦法的通知》(合工大政發〔2005〕93號之附件4-6)
3.學位申請材料報送
請各學位分會于12月18日前,將建議授予學位的人員各項材料報送研究生院學位管理處。
報送材料清單如下:
(1)建議授予學位信息匯總表1份(簽名,加蓋公章);
(2)建議授予學位人員名單1份(加蓋公章);
(3)學位申請檔案材料(1套)。按照《卷內目錄》中列舉的材料種類和份數整理。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材料的復印件(如:證書、發表的論文)須由驗收人(驗明原件)簽名并加蓋學院公章。對于僅有“論文錄用通知”的研究生,須填寫《論文錄用發表證明》,并由指導教師進行確認;
(各類別的碩士學位申請檔案材料暫存學院,僅報送博士學位申請檔案材料)
各學位分會須按現行的相關學位授予工作辦法,嚴格審查。暫時不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申請者材料由學院指定專人妥善保管。
三、相關說明
1.各學位分會及相關二級單位要高度重視學位申請受理與審查工作,規范程序,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公示學位受理初審情況,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此項工作。
2.指導教師應確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義務,認真檢查研究生提交的電子版學位論文(PDF格式),確保學位論文內容完整、規范、簽名齊全、命名符合要求;學位分會應選派專人,逐一核查提交的電子版學位論文,保證論文信息準確性。
3.學位管理處將按照學校要求按時制作并統一向學院發放學位證書。請各學院登記造冊,確保證書及時發放到學位獲得者手中。除學位管理處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發學位證書。
4.學位申請者、二級單位在學位申請過程中,凡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嚴肅處理,直至撤消已授予的學位。
5.學位管理處辦公地址:二號行政樓317室
聯系電話:62901620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學位管理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